德国拒绝向一个由已婚代孕母亲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发放德国出生证。 Milena O'Hara - 2014年5月7日 - 根据德国法律,德国父母通过代孕成为美国出生的孩子的父母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收养程序。即使有加州的出生证明表明他们是唯一的合法父母,意向父母也不能推翻适用的德国法律(《德国宪法》第19条第1款),因此不能根据《德国宪法》第36条第1款确立孩子的德国公民身份。1 S. 1 PStG。OLG斯图加特。 强烈建议德国夫妇在美国进行代孕之前,寻求当地的咨询。